摘要
今年,泰来县审计局在对某单位2004年度财务收支审计中发现,该单位超限额支付现金10笔,金额103828元。此问题反映了开户单位的领导和会计人员与金融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在日常工作中大额支付现金问题,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极容易产生违法违纪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我局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该单位给予警告,并建议该单位以后要认真学习有关的法规,避免此类问题再度发生。
出处
《现代审计与会计》
2005年第12期62-62,共1页
Modern Auditing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