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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税收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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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办理土地使用权权属登记时,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在纳税人出具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后,方可为其办理土地登记手续,同时还要将完税(或减免税)凭证一联和权属登记资料一并归档备查。
出处 《中国工会财会》 2005年第12期57-57,共1页 Finance & Accounting of Chinese Trade Un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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