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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可享受“低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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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陕西省将在全省范围内逐步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居民可享受像城市居民一样的“低保”待遇。据介绍.这项制度可惠及农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因病、因残、因灾导致家庭丧失主要劳动力.难以维持日常基本生活的农村家庭.即农村“五保户”和农村特困户。
出处 《劳动保障世界》 2005年第12期7-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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