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构建和谐金融企业,其实质是依赖法律和道德调节金融机构与服务对象之间的利益冲击。两者之间的利益冲突即经济纠纷并非皆要诉诸法律,许多经济矛盾是可以由矛盾双方内部消化和自我平衡的。而仲裁这一法律服务手段就能够结合金融企业的经济纠纷特点,把握双方利益,通过协商调解,促使纠纷当事人消除分歧、达成一致,保护双方的利益,减轻经济纠纷的负面效应。从这个意义上讲,仲裁是社会矛盾和冲突的减震器、消化剂,是疏导社会矛盾、协凋社会利益的有效机制。
出处
《现代金融》
北大核心
2005年第8期43-43,共1页
Contemporary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