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务常任是西方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原则之一,世界各国大多通过各种法律规范明确公务员享有职务保障权。但是,这只是实体权利规定,权利的实现离不开切实有效的救济机制。综观世界各国和地区,公务员职务保障权的司法救济是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屏障,对公务员维护其自身的合法权益起着不可取代的作用。文章对中国域外有代表性的国家和地区所实行的公务员职务保障权的司法救济进行考察,明确指出,通过立法和实践,使公务员享有公正、有效、及时的司法救济,是实现法治、保障公务员权利的必然要求,是公务员人事管理的必然趋势。
出处
《学术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12期64-69,共6页
Academic Research
基金
司法部2004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宪法监督制度研究>(项目编号:04SFB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