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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医疗法律关系的性质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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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医疗法律关系具有其特殊性。医疗法律关系主体地位的平等、意思自治及医疗行为的等价有偿原则决定了其性质仍然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医疗法律关系的本质是医方对患方实施诊疗过程中所形成的医患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医疗服务合同关系。
作者 胡名态
机构地区 中山大学法学院
出处 《中山大学学报论丛》 2005年第6期368-370,共3页 Supplement to the Journal of Sun Yatsen 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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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4

二级参考文献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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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引文献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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