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在银行呆坏帐处理中存在的主要法律问题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定位及如何实现资产回收最大化。伴随着不良资产处置的市场化,资产管理公司向商业化转型的意图也愈渐清晰,将其分为小公司而不是转型做投资公司是一个更好的选择。资产管理公司的未来,要看市场的选择。
出处
《福建行政学院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5年第B11期118-119,共2页
Journal of Fujian School of Administration and Fujian Institute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