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认为,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是造成城中村现象的宏观制度背景,但从深层次角度看,城市化农民的利益机制、生存和发展机制及其相关行动逻辑才是形成城中村现象的根本原因。因此,本文认为,城中村问题的消解、城中村改造以及相关制度和政策的制订,都需要充分考虑城市化农民的利益。
出处
《中国农村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11期68-74,共7页
Chinese Rural Economy
基金
中山大学郭正林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基地项目“城市化进程中的城乡社区治理模式”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