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企业在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过程中,存在可能发生火灾、爆炸、灼伤、中毒等事故的潜在危险,一旦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往往造成多人伤亡,给职工和家庭造成难以弥补的经济损失和精神痛苦,给企业带来灭顶之灾,此类事故并不少见。党中央、国务院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的高度,对职工的生命安全十分重视,要求各级政府、各从业单位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和受益对象,更应该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事故的预防,以促进企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出处
《化工安全与环境》
2005年第46期8-9,共2页
Chemical Safety & Enviro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