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5年5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加大了对房产转让的税费力度.<意见>对税收政策调整的内容是:自2005年6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对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出处
《辽宁经济》
2005年第12期58-58,共1页
Liaoning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