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和我省面临着洪涝、干旱的双重威胁和双重压力,防汛抗旱都是极强的社会性公益事业,防汛抗旱并重是我国和我省应对水旱灾害的基本方略。就依法防汛和依法抗旱这两个方面的情况来看,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新中国建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加快,防洪法规建设力度不断加大,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和90年代末期,我国先后颁布了《防汛条例》、《防洪法》,与之相配套我省先后出台了《实施细则》和《实施办法》,逐步形成了防洪抗灾的法律、法规体系,但是就抗旱立法来看,我国和我省均为空白,这种状况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抗旱工作的需要,深入研究和思考抗旱立法十分必要。
出处
《中国防汛抗旱》
2005年第4期45-49,共5页
China Flood & Drought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