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实生活中,私人之间因一时需要相互借款属于正当的民事交往。双方达成的借款协议无论是口头,还是书面形式,都属于借款合同。借款交付后,双方当事人之间就产生了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出借方属于债权人,有权要求借款方偿还借款。借款方作为债务人,有义务向出借方偿还借款。如果双方当事人事先约定还款期限,借款方应当按约定的期限还款。如果事先没有约定,出借方有权随时要求借款方还款,但是应当给借款方留有一定的筹款时间。如果双方事先约定是要支付利息的有偿借款,只要不属于高利贷,借款方还应当在偿还借款的同时,按约定支付利息。
出处
《轻工机械》
CAS
2005年第4期35-35,共1页
Light Industry Machine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