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美国浪漫主义作家霍桑小说《红字》中的丁梅斯代尔和齐灵渥斯是两个对立人物。牧师丁梅斯代尔对于爱情的追求,不仅深深地刺痛了白兰的丈夫齐灵渥斯,同时自己也饱受良心上的折磨;同样,齐灵渥斯为了达到报复的目的,人格结构失调,受本我“快乐原则”的驱使,从精神到肉体对丁梅斯代尔进行百般折磨。二者表面特征是善与恶、理性与非理性之间的激烈冲突,实质上是二者在人格结构中,本我、自我和超我三个层面上的冲突。在这两个男性人物与女主人公白兰的爱情悲剧中,各自人格的发展变化是当时清教的偏执教规以及蒙昧时代的伦理标准及规范所造成的。丁梅斯代尔和齐灵渥斯两人在历经了人格层次的冲突和交锋之后,故事虽然以悲剧结束,但终于在自我的调解下,从本我走向超我,达到了人格结构的和谐,为后人了解当时社会的政治和宗教状况、社会对人格结构的影响以及人格结构的裂变与升华提供了素材。
出处
《学术论坛》
北大核心
2005年第12期153-156,共4页
Academic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