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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出台新规整治“拉链路”新建道路5年内禁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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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深圳市人民政府近日颁发的《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下简称条例).对于深圳特区准许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作出了最新的规定.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挖掘。
出处 《广东建设信息》 2005年第12期18-18,共1页 Guangdong Construct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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