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挪用公款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的犯罪,较之贪污罪、受贿罪,立法的时间较短,但近年来,挪用公款罪案件呈上升趋势,并出现复杂的犯罪形式。由于挪用公款罪立法时间不长,对挪用公款案件的定性仍存在着诸多疑难问题。为了正确适用法律,就挪用公款罪中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挪而未用以及挪用公款不退还的认定等问题提出探讨,以期对实践有所裨益。
出处
《漳州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5年第4期21-25,共5页
Journal of Zhangzhou Teachers College: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