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信息一样也是一种公共产品,其生产者既包括企业管理者、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这些与会计信息生产直接相关的人员,又包括政府主管部门、监管部门、中介机构这些与会计信息生产间接相关的机构。那么,作为公共产品的会计信息出现问题后究竟由谁来负责呢?本文试图采用《周易》阐述的哲学方法,分析与会计信息这种公共产品紧密相关的会计职业道德缺失的原因,并借鉴传统哲学模式,阐析各个主体的责任,探寻各个主体的职业道德,尤其是会计职业道德回归的途径。
出处
《财会月刊(中)》
2006年第1期61-63,共3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