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以下简称《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实施。这是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举措,对切实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事故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起着重要作用。尽管《条例》已经实施一年了,但国家还没有颁布与之相配套的工伤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各地仍参照1999年7月1日开始执行的《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以下简称《两个制度》)的相应规定,对工伤保险基金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而《两个制度》的内容又没有完全覆盖《条例》的有关规定,这檬基层社保机构财会人员在工伤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中便会遇到一些无法解决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