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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对兽、鱼药使用实行目录许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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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加强对在畜产水产品中使用抗生素、激素和各种兽、鱼药品及添加剂的严格管理和限制,日本将对畜、禽、鱼药和添加剂的管理办法实行重大改革新方案的主要特征是对所使用的禽、畜、鱼药品分门别类固定在用药目录中,并且对这些允许使用的药品残留量作出详细规定。对未列入许可目录的药品,不管是否合符国际国内标准或对人体有无危害,一律不得使用。对新药和民间验方药品,可以申请验证后纳入“预备许可目录”中,待经过一定时期(一般3-8年)的验证后再升入“许可目录”中。
作者 张平远
出处 《饲料与畜牧(新饲料)》 2005年第6期39-3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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