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企业的存货不实,主要是指账面金额大于实物金额。如今,这种不正常现象成了不少企业的一个通病,尤其是实行17%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企业,此“病”还较为严重。存货短少,在国有企业叫国有资产流失,严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而这里所说的存货短少,基本上都发生在股份制企业,由此所造成的潜在亏损,企业能承受得起吗?奇怪的是,这些存货短少的企业,对潜在亏损不但承受得起,而且常年累月存货短少,甚至越来越短少,而经营者一点也不担惊害怕。原因何在?先请看下表。
出处
《商业会计》
2005年第12A期29-30,共2页
Commercial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