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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业清出不良资产3500余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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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通过清产核资,中央企业共清出不良资产3521.2亿元。在这些资产损失中.相当一部分属于可清理和可追索的债权、投资以及实物资产.如果追索得力,按照可收回20%-30%计算,可收回800亿-900亿元。这是在中央企业不良资产责任认定和处理工作经验交流会上获悉的。
出处 《商业会计》 2005年第12A期58-58,共1页 Commercial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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