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乡镇财政职能偏离,事权划分模糊。乡镇财政职能在实践中的偏离。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乡镇财政跨越公共财政的范围行事,直接组织经济或者干预农户生产.如发展乡镇企业、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这种跨职能行事方式尽管在短时期内依靠乡镇政府控制的资源和拥有的权力可获得部分财政收入,但同时也干预了市场,阻碍了经济的发展,引发乡镇干部与农民之间的冲突。并给乡镇财政带来了风险。(2)乡镇财政承担了部分该由上级政府承担的事务,如民兵训练、征兵、优抚、计划生育、部分农业生产支出等。(3)乡镇在与上级政府提供公共品和服务时,其财政承担的份额太大,如农村教育、农村公路建设等。农村教育的主体是小学和初中,与大学教育不同。基础教育对提高整个社会的文化素养产生积极影响。它的部分收益是社会性的。因此,农村教育的大部分支出由乡镇财政承受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