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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储蓄个人最多免税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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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11月17日联合印发的《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实施办法》将于12月1日开始实施。凡是不能够提供有关证明的教育储蓄,开办业务的银行应在12月1日前予以规范,否则不能享受教育储蓄的有关优惠。但储户若在12月1日以前支取,按原做法向银行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仍然有效。
出处 《兵团党校学报》 2005年第6期50-50,共1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XPCC of C.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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