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 为农服务是供销合作社的经营宗旨,这是马克思主义合作制原理在我国的具体运用。这里所说的服务,是指农业生产过程中所需要的服务。这种服务,是以实物或活劳动形式满足农民生产或经营需要的活动。它是农业经济服务的主体,也是农业经济服务的本质表现。 一个国家国民经济运行的各种比例关系,基础在生产,实现在流通,关键在服务。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流通服务必须力求系列化。马克思曾指出,“社会分工使商品所有者的劳动成为单方面的,又使它的需要成为多方面的。”这说明一个商品生产者所以能为社会提供某种商品,
出处
《财贸研究》
北大核心
1996年第1期48-50,共3页
Finance and Trade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