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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美电动汽车前景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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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美国公布的三项法律,即1990空气清洁法(CAAA)、1991铁路公路复合交通法(ISTEA)以及1992能源经济法(EPA)对电动汽车的发展起了明显的推动作用。以立法形式规定空气净化标准,这是加利福尼亚率先所为。加州规定,各主要汽车厂商(即在加利福尼亚年销售量超过35万辆汽车的通用,福特、丰田、克莱斯勒、本田、尼桑。
作者 企言
出处 《全球科技经济瞭望》 1996年第2期24-26,共3页 Global Science,Technology and Economy Outl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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