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胡锦涛同志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基本特征的界定,是依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经验,科学分析新世纪我国经济发展的新要求和我国社会出现的新趋势、新特点而作出的。这些基本特征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体现和统一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过程中;只有在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发展的历史进程中,扎扎实实做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才能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基本特征的实现。
出处
《高校理论战线》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12期12-15,共4页
Theoretical Front In Higher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