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防工程产权界定的紧迫性
人防工程产权界定是改变工程维护管理无序状态的客观需要。宁波现有人防工程在维护管理上主要有四种方式。一是早期单位人防工程。平时使用价值不大的,由隶属单位维持现状;尚可利用的,实行全面维护管理,保持良好使用状态。二是自建和早期公共人防工程。由人防主管部门按属地管理原则落实维护管理责任,始终处于良好状态。三是单位“结建”人防工程。日常使用管理情况良好,但维护保养状况不容乐观。四是住宅小区“结建”人防工程。由于开发商自行其是,情况复杂,问题突出,急需统一规范。
出处
《中国人民防空》
2005年第12期23-25,共3页
Chinese Civil Air Def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