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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门立法彰显法为民所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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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近,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两项开门立法吸引了公众的眼球,一是没有直接将已进行三审的物权法草案进行表决,而是向社会公开,广泛征求意见;二是发布公告,就《个人所得税法》修改过程中涉及的个税起征点问题举行听证会。立法听证在全国人大立法中尚属首次,堪称我国民主法治进程中的标志性事件。
出处 《江淮法治》 2006年第01S期38-3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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