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司自其产生以来,作为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日益完善,成为当今商品经济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企业组织形式,成为现代市场经济社会的最活跃、最重要的企业形态,在近现代商品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了巨大的促进作用。公司的运行以公司的设立作为开端,而公司的设立是一个跨越了私法和公法两大领域,融合了实体法和程序法复杂的过程。它涉及到公司设立的涵义、原则、条件、程序及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等问题。
出处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
2006年第1期43-44,共2页
Journal of Hotan Normal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