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生儿疾病筛查是提高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的三级预防措施之一。《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医疗保健机构应逐步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并将其列入母婴保健技术服务项目。为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和《中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行动计划(2002~2010)》,从2004年6月,山西省在全省启动了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包括建立健全筛查网络,明确各级医疗保健机构的职责,进行业务人员培训,建立专项实验室,开通筛查标本递送绿色通道,建立“两病”治疗基金等内容,取得了好成绩。
出处
《中国妇幼保健》
CAS
北大核心
2006年第1期17-18,共2页
Maternal and Child Health Care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