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深度报道在20世纪20年代末于美国出现时,指的是解释性报道。记者在报道新闻的同时也用事实来解释新闻的意义,反映主观力量。后来,深度报道演化为一种新闻理念和独特的报道要求。从文体划分来说,它包括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预测性报道、系列报道、连续报道和组合报道。这些种类繁多的报道形式,已经成为纸质媒介和电子媒介的“常规武器”。尤其对于主流报纸来说,深度报道的分量和比重越来越占优势。仅以解释性报道为例,在美国,“一些著名的大报,像《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洛杉矶时报》等,解释性报道占了70%以上的版面”,“而西方其他国家,英国、法国、日本,一般都占据50%左右的版面。”(1)再如调查性报道,以“揭丑”著称,在美国影响甚大,尼克松政府的水门事件、里根政府的伊朗门事件、克林顿的拉链门事件、小布什政府的情报门事件,都是调查性报道的杰作。
出处
《新闻前哨》
2006年第1期14-17,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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