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评估的主体的确认直接影响到政府绩效评估的客观性、准确性和权威性。由于历史及现实的原因,我国的绩效评估主体体系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存在主体缺位的误区,评估者素质不高,评估主体的确认尚未纳入到制度化轨道等。在借鉴西方国家的先进做法的基础上,我们可以从以下三方面来建立和完善评估主体体系:完善和优化评估主体的构成;把评估主体体系纳入制度化、专业化轨道;提高评估者的评估素质。
出处
《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年第4期332-333,337,共3页
Journal of Inner Mongoli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