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土地产权和集体土地产权在理论上是双轨平行的,但是在现实中,国家土地产权却在吞噬集体土地产权。调整国家土地产权和集体土地产权的关系,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政府部门在土地管理中应改变原来双重主体和独揽三权的角色,不能参与其中的利益分配;农民集体土地要明晰主体,村民委员会地位要提高,农民法律意识有待增强;国家实行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限制集体土地直接进入市场,随着经济发展,有必要建立农村土地市场,实行双市场平行的方案。
出处
《安徽农业科学》
CAS
北大核心
2005年第12期2458-2459,共2页
Journal of Anhui Agricultur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