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是一国金融体系稳定运行的重要保证。在金融业开放后,受国际金融业的剧烈冲击,国内金融业的竞争更加激烈,银行破产将不可避免。如何防范由单个银行挤兑而引发的金融恐慌,从而有效避免系统性的金融风险,是我国金融监管面临的新挑战。最后贷款人制度和存款保险制度都是金融安全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通过两种制度的比较研究后,认为我国目前不宜设立存款保险制度,而重点应该完善最后贷款人制度。
出处
《吉林财税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5年第2期28-31,共4页
Journal of Jilin College of Finance & Tax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