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3年国务院决定由人民银行承办、组织、协调反洗钱工作以来,基层人民银行积极组织开展对辖区银行业反洗钱工作的探索与实践,基层银行业反洗钱组织机构、协调机制相继建立和完善,在反洗钱监管、监测分析可疑资金交易、协查洗钱案件等方面开始尝试借助非现场监管数据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打击各种洗钱犯罪行为,并积累了一些经验。但随着反洗钱工作的逐步深入,不适应反洗钱工作发展要求的因素也逐渐显现出来。如何解决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发挥基层银行在反洗钱工作中的作用,是当前摆在银行业面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
出处
《新疆金融》
2005年第12期82-8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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