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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志编鉴 既要有章可循更要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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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前不久,党中央提出要“依法管理文化事业”,“要重视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立法工作”,这既给地方志加强法制化建议提供了契机,也给地方志立法提供了政策依据。目前,国家地方志立法工作已列入国务院法制部门的工作规划,正在加紧论证中。全国部分省市在四川之后也先后启动了地方志立法工作。我省是方志大省和文化大省,方志事业和文化事业要持续发展,地方志工作立法显得迫在眉睫,为使我省早日启动地方志立法工作,由省地方志学会牵头,特约了这组稿件,以求引发全省志鉴工作者及关心和支持地方志事业的人们对此的共同思考。
作者 方亚光
出处 《江苏地方志》 2005年第4期26-29,共4页 Jiangsu Local Chronic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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