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权问题的两重性包括客观性与主观性两个方面。客观性是指人权现象的客观性,主观性是指人权意识的主观性。人权现象是人权意识存在的前提和基础,人权意识是人权现象在意识领域中的映像。人权现象具有客观性,但有些人权现象也具有主观性;人权意识具有主观性,但也具有一定的客观性。人权与人权概念是人权现象与人权意识中的核心问题,二者辩证统一。人权问题的两重性揭示了人权法的基本矛盾。
出处
《求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12期142-143,51,共3页
Seeker
基金
国家司法部重点科研项目
02FB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