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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电动自行车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执行情况看电动自行车行业整体素质亟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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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上海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生产许可证的正常监督检查工作由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按属地原则负责具体实施。今年上半年各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自己辖区内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我们质检站亦配合各区进行此项工作。从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企业对《助力车产品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执行不力,电动自行车行业整体素质亟待提高。
出处 《中国自行车》 2005年第12期30-31,共2页 China Bicy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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