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解决“三农”问题,关键是要正确处理政府、农民集体与农户之间的利益关系。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一些地方政府滥征农地,严重侵害了农民的土地权益。笔者认为,农民地权遭受侵犯的主要原因在于我国征地立法存在一定缺陷,归根到底是由于利益的博弈失衡所导致。因此,必须选择有效制度设计路径,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国征地立法,有效地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
出处
《江西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05年第12期179-181,共3页
Jiangxi Social Sciences
基金
丁友文主持的2005年江西省社科规划课题<乡土社会秩序的变迁与整合研究>(05SS52)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