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生态环境不仅是区域性公共物品,而且逐渐演变成全球性公共物品。因此,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归属于公共部门。作为公共部门的政府(GO),应是环境保护的主导者。而同样作为公共部门的非政府组织(NGO),应是环境保护的主要实践者。并且,GO和NGO的环保活动范围应伴随生态环境全球公共物品属性的增强,而扩大到全球领域。中国农村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主要根源于政府在农村公共物品提供上缺乏责任认同,而这又来源于发展观的两个迷信对经济增长的迷信,对市场配置资源能力的迷信。两大迷信带来了中国农村公共物品提供的明显不足。明确政府、非政府组织的责任,树立科学的发展观,需要各方付出切实行动。
出处
《浙江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1期48-53,共6页
Zhejiang Academic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