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借助黄宗羲关于“遗民”-“天地之元气”-“文学”同构关系的论述,讨论明遗民群体对文学与人生关系的认识及其对文学创作产生的影响。由于遗民的生存具有“存道”乱世的意义,文学对“元气”的承载就不是通过说教,而是通过对遗民生存状态、人生意义的展现而实现的。对立于现实政权的政治立场使遗民不需要以文学为政教服务,从而更重视其表达自我、释放情感的宣泄功能。出于对自身人格价值的高度自信,明遗民具有强烈的主体精神,这使得他们勇于肯定自己激烈奋张的情感,并认识到这种情感所可能产生的能量。因而,他们解决了自身情感体验与儒学思想背景之间的矛盾,摆脱了“温柔敦厚”的正统文学标准的束缚。
出处
《浙江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1期95-102,共8页
Zhejiang Academic Journal
基金
四川大学2005年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启动项目课题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