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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农业税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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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条例》。废止《农业税条例》,有着非常重大的历史意义和重大的现实意义。从法制史角度讲.从公元前594年鲁宣公开始的初税亩,也就是中国最早的农业税,刊2006年彻底取消农业税,整整2600年。
作者 王长春
出处 《福建农业》 2006年第2期31-3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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