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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四荒”注意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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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将农村土地承包确定为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两种。该法第44条规定:"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适用本章(即该法第3章)规定。"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四荒"承包属于"其他方式承包"的范畴,并应遵守与之相关的法律规定。
出处 《农业知识(增收致富)》 2006年第1期44-4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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