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什么要选择物权立法中的疑难问题这样一个题目呢?我主要是想从批评的角度,对物权法立法做些分析。这并不是说目前的物权法草案没有好的地方,恰恰相反,现在的立法方案优先是很多的!但是,为了把它立得更好,就需要将它不足的地方指出来,只有这样,立法才能更完善些。另外我发现,现在我国法学界长期以来似乎欠缺这种批评与反思的精神。尤其是对于所谓正宗的社会主义民法理论,人云亦云者多,套用这些理论者多,能够对其进行反思者寡。
出处
《社会科学论坛》
2006年第1期94-117,共24页
Tribune of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