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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法院在构建和谐社会中作用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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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构建和谐社会,是党和国家确定的一个高层次发展目标。“和谐”的理念由此被广泛重视并转化成执政理念。和谐社会是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是一个公平、稳定、利益协调的社会,是一个拥有公众公认的良好机制有效化解矛盾冲突的社会,是一个现代法治社会。这种社会最主要的特征之一在于它的运作是建立在程序与过程的正当性和民主性基础上的。
作者 林小华
出处 《福建法学》 2005年第4期18-20,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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