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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拟修正外观设计法和专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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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本特许厅(即专利厅)计划在2006年的通常国会上提出外观设计法和专利法修正案,将假冒商品保管者列入刑事处罚的对象。根据日本现行法律,可以对制造、销售假冒品的行为进行刑事处罚.但在假冒品保管在仓库的阶段,尚不能进行罚没。由于对假冒品销售行为进行举证比较困难,往往使侵权者逍遥法外。此次修订后,取缔对象将扩大至以销售为目的保管行为,对个人保有假冒品不实施处罚。但对大量保管同类假冒商品等明显以最终销售为目的行为,即使当事人主张这是个人所有也要受到处罚。
出处 《商务与法律》 2005年第6期47-4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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