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理合法性虽然是现代政治中执政党最强势的资源,但它在执政实践中已显露出局限。克服这些局限,需要从以法理合法性的一元为主走向绩效、法理和意识形态的多元整合,这一趋势在当代合法性理论的发展中已然显现。我国的政治理论传统和当代政治发展的现实,决定了构建党的执政台法性基础必须以多种执政资源整合为取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合法性意义就在于,它立足当代中国国情,把三种执政资源结合起来,反映了当代合法性理论发展的新趋向,实现了当代中国执政合法性理论的创新。
出处
《长白学刊》
北大核心
2006年第1期10-13,共4页
Changbai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