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实践的唯物主义”,实践性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特征。实践不仅具有否定的性质,而且具有肯定的性质。在主体和客体的关系问题上,能动的肯定既不能被淡化,更不能被抹煞。只有从肯定和否定这两个方面理解问题,才能真正把握实践的全部丰富内容,深化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并在实践中协调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出处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1期31-33,共3页
Journal of Zhengzhou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