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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规范农药有效成分含量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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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近,农业部农药鉴定所发出通知,规定了农药产品有效成分含量表示方法,从2006年1月1日起生产的农药,标签内容必须符合本通知要求。此次规范内容包括:原药(包括母药)及固体制剂有效成分含量统一以质量分数表示,产品需要以质量浓度表示时,应用“g/L”表示,不再用“%(质量/容量)”表示,并在产品标准中同时规定有效成分的质量分数。当发生质量争议时,
出处 《广西热带农业》 2006年第1期3-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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