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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出台建筑不符节能要求不能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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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深圳市建设局日前向各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发出通知,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技术要求,委托设计单位进行设计;设计单位必须按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技术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对未经建筑节能设计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建筑工程项目,不得出具合格审查报告;施工图审查机构对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工程项目不得出具合格证明。
出处 《企业世界》 北大核心 2006年第1期47-4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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