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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萨克斯坦中央国家机关的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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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哈萨克斯坦总统2005年5月3日签发的第1567号命令批准了《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范》确定了哈国家公务员的基本行为标准,张贴在各国家机关楼内的明显部位,还附带有各国家机关的投诉电话(见表1)。公民若发现国家公务员有违反《规范》的行为,可以拨打投诉电话。此外,各国家机关还备有公务人员职业道德监督意见簿,公民可以在这本意见簿中以书面形式投诉违法及违反《规范》的公务员。各国家机关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调查并给投诉者以答复。
作者 聂书岭
出处 《中亚信息》 2006年第1期26-27,共2页 Central Asia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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